前段时间网上沸沸扬扬的一个案例:一个在经历过失败的婚姻后的女性,结识了一个自称离过婚的男性,本以为是甜甜的爱情到来,但是男方却在她怀孕后带她引产。今天就这个案例来分析一下,希望对广大女性有一些帮助。
一、婚姻失败后,再交往要注意了解对方婚姻情况,不要轻信他人
现有双方聊天记录中显示男方致女方“亲爱的,这个事情真的很头疼,对吧,因为之前的话,我也跟你说过就是现阶段的话,我也不想要孩子,对于你的话我肯定是100%的这种疼爱,然后呢,你也知道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不会不要你的,但是对于这个孩子,我觉得真得现在来得不是时候…”。
大概是因为婚姻失败受伤又轻信他人,没有领结婚证又非法同居。
大概是因为婚姻失败受伤又轻信他人,没有领结婚证又非法同居。
二、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1、女方独自前往医院检查时即要求住院,女方便自己交纳了住院医疗费用,后由男方陪同下做了引产手术,男方当时在《流产手术知情同意书》家属栏签字,与患者关系栏写明为夫妻。
2、在解决完孩子的事情后,男方便露出了渣男本性,在女方引产出院后,多次联系男方均不予理会,也没有支付引产的医疗费用。
3、此后半年来,女方精神低落,时常哭泣,曾就诊于北京某医院,初步诊断为抑郁发作;女方也提交单位误工证明,显示单位知其引产手术请假减扣工资之情况。
三、法院给出最终的判决,还是让人大快人心的,女方权益得到保护
女方迫于无奈,诉讼至法院。
正是因为起诉到了法院,才又发现了一件更离谱的事,原本只是以为渣男不负责任,没想到经法院查明,男方与女方交往时是有家室的,而且男方故意隐瞒了婚姻事实。
法律规定: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
最终男方应赔偿女方: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共肆万元整,精神抚慰金一万元整。
最后劝勉:
通过这件事也希望让各位女性在与朋友交往时擦亮眼睛,不要被虚假的爱情蒙蔽了双眼,理性客观对待婚姻。结果既伤心又伤身,赔了夫人又折兵。
如果一开始都按照法律程序走,没有结婚证不同居,在领结婚证时候对方问题都会暴露,不会一直错到今天这个令人惋惜又痛恨的地步。
评论列表
情感方面有问题,真的是要找专业的咨询机构
老师,可以咨询下吗?
发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还是不回怎么办呢?
可以帮助复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