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关系
永远是婚姻人士热议的话题
婆媳关系处理得好
全家其乐融融
若处理不当
说是鸡犬不宁也不足为过
来自广东的陈先生
就是因为自家的婆媳关系
闹得不可开交
最终不得不寻求
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求助
原来,陈先生妻子黄某(化名)性格比较暴躁,长期辱骂丈夫、婆婆和孩子。近日,由于家中琐事,黄某与婆婆再次发生争执,黄某辱骂婆婆,导致婆婆气得晕倒在地上。
于是,陈先生连忙将母亲送往医院。在医生的抢救下,陈先生母亲苏醒并被确诊为轻微脑梗。
长期处于“三夹板”的陈先生
苦恼不已
不知如何是好!
儿媳“长期辱骂”家人行为涉嫌家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长期以‘经常性谩骂等方式实施精神侵害的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广州站)志愿者律师唐建安分析。
上述案例,因属于偶发事件,并非具有“长期、持续”侵害行为,不易单独定性为“家庭暴力”为宜。
“但是,儿媳‘长期辱骂’这一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则可以根据其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影响等不同情况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唐建安指出,辱骂行为造成的家庭暴力在某种程度上(特别在举证上)更难认定。要认定辱骂行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除在时间上需符合“长期、持续性”的条件外,还需对被加害人产生了严重的精神或身体损害后果(如导致被加害人患有严重的抑郁症、精神病等心理疾病、障碍等,或被加害人自杀等情形)。
遇到家暴可按以下方式取证
唐建安建议,在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同时,情节严重的应该立即报警,公安就出警记录、询问笔录也可以作为证据。此外,对于加害人实施的家庭暴力,除被加害人的陈述外,其他家庭成员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还有,在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时,可以通过录音、视频等方式,将其言辞记录下来;
加害人出于愧疚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
医院或权威机构做出的诊断结果或鉴定结论;
受害一方经过心理咨询或者治疗的,该机构出具的诊断建议或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认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唐建安还介绍
目前对于家庭暴力遵循
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
相结合原则
“对于加害人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教育为主;
对于加害人实施的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可以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于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家庭成员如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总的来说
婆媳之间相处也是一门技术活
不是一味的忍让或迎合
相处之道只有找对了方法
才能令婆媳和睦,家庭关系和谐
(来源:新闻坊、广州日报、潇湘晨报)
原标题:婆婆被儿媳气到脑梗!律师:这样也会涉嫌家暴
编辑 施尚景 吉倩倩
评论列表
我朋友咨询过,还真的挽回了爱情,现在两人已经结婚了
老师,可以咨询下吗?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