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侣谈恋爱,互相之间赠送一些东西表达爱意也是常有的事情,一旦双方分手,赠送的东西能否要回来呢?一般情况下,谈恋爱送给对方的东西视作对对方的赠与,根据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如果反悔了,就可以不赠与或者撤销赠与:
1、口头承诺,没有实际行动
双方在聊天过程中,一方口头承诺了要赠与给另一方物品或者钱款,只要没有实际交付物品或者转账,赠与就不生效,可以随时反悔。如果另一方拿着双方的聊天记录或者其他证据要求另一方实现赠与,法院是不支持的。
2、实际行动,没有依据法律规定登记
如果赠与的是房屋,接受赠与的一方也住进了法庭,甚至有一些人为了保险起见,还让对方写了赠与合同,就认为万事大吉,这个房子肯定是我的了。事实上是,想的太简单了。房屋的赠与需要在房产部门登记,未登记赠与合同也是无效的,对方仍旧可以随时要回房屋。
3、附义务的赠与,对方没有履行义务
双方在谈恋爱期间,感情突飞猛进,转眼间已经订了婚。本以为双方就这么定下来可以白头偕老,于是赠送的物品越来越贵重,大金链子小手表,房屋写上两人名,结果突然有一天,两个人感情破裂了,那赠送的贵重物品怎么办?没关系,因为双方已经订了婚,此后的赠与可以视为附结婚义务的赠与,双方如果没有结婚,那可以撤销赠与。
4、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遇到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遇人不淑了,不仅拿你钱,还伤害你的爸爸妈妈或者孩子,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把之前赠与的东西可以再要回来。但是要注意“严重侵害”的程度,严重伤害了近亲属的心灵可不能算严重侵害。
5、婚外情期间产生的赠与
还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婚外情,一方出轨赠与第三者的东西,能不能要回来?答案当然是可以的。因为在婚姻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需要由双方共同处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赠与第三者,显然属于无权处分,配偶有权撤销赠与,要求返还原物。
谈恋爱是为了寻找人生的伴侣,要坦诚相待,不要斤斤计较,把每分钱的付出都记在账本上,一旦分手里立马变脸讨要,也不要为了显示自己的爱,而向对方赠与太过于贵重的物品,分手之后为了追回损失而闹得不可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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