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真正的平静,不是避开车马喧嚣,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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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真正的平静,不是避开车马喧嚣,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作者没有写远大的理想,锦绣的前程。她把生活里的拧巴、纠结一一融化在淡淡的笔尖。写那些最朴素的人、最朴素的生活。偏偏让你嗅到理想应该有的味道。合上书,你也许会忽然发现,原来一直误解了理想的意义。生活不应是为了周遭的人对自己满意而已。54个人生最温暖的瞬间里,我们渐渐明白,平凡的一生不代表碌碌无为;变得成熟也不意味着要丢掉初心。就算怀揣世上最伟大的梦想,也不妨碍我们得到一个普通人的快乐。这世上只有一种成功,就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世界是苦的,但生活要有它该有的样子

当全世界遗忘你

她出身名门。

《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真正的平静,不是避开车马喧嚣,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

五岁学钢琴,六岁熟读《唐诗三百首》。

她演过莎翁剧的女主角,做过第一批自由恋爱的新女性。

出嫁时,汽车在上海的大街上排成一排,她戴着花冠,牵婚纱拖尾的花童就用了6个。

她的丈夫撒手西去,那时,她刚31岁,第三个孩子才出生。

再接着,她变得一无所有,靠给人洗衣服为生。

过去的娇小姐,有一天,竟能把十个指甲全部洗得脱落,她的过去和现在仿佛两重天。

即便如此,每一天临睡前,她都会用装满热水的大茶缸熨烫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所以她的孩子们即使穿得破旧,却总比同龄人要干净平整。

在特殊的年代,她的大儿子已经停学,每日和同学们满世界跑,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只有她,会要求儿子活动结束,送女同学回家,她说:“男人要做绅士。”

她固执地认为,人必须每天都吃水果。

没有钱买,她就去换,她给农民洗衣服,再接过从淤泥中连根拔起的藕。

多年以后,她的大儿子还是不能忘记每天饭桌上必有的一盘藕。

雪白的薄片,小心地码堆,在盘子中央摆出碎玉模样。

这一盘藕,让他无数次回头,屋外大杂院内,母亲正奋力搓洗衣服。

那时他不懂,他只是朦朦胧胧感觉到,即便做洗衣妇,他的母亲也和别人不同。

有一天我知道了这个故事,我面前的Z女士是她大儿子的朋友。

Z女士向我解释一个名词——名媛,举她为例。

成年后,我一直试图寻找美的标准,这一刻,顿悟。

女人身上最强大的是韧性,再泥泞也能生存。

女人身上最美的是矢志不渝做她坚信正确的事,哪怕全世界都被推翻,全世界都混乱,全世界都将其遗忘。

我们都无缘见到她,能想象的只有一盘雪白的藕。

一颗简单的心

她在超市门口卖糖炒栗子。

好几次,我经过,她都站在摊位里,忙碌地招呼顾客。

有一回,我买她的栗子,瞥见她靠在一旁的拐杖,我再看她的腿,这才发现,她有些残疾。

她的拐杖,靠着墙。拐杖头是皮革制的,里面鼓鼓囊囊,塞满了海绵。我见过许多类似的拐杖,只不过她的不同,她的拐杖头上蒙着一个布套。

“也许是夏天汗多,包着布,就能经常拆下来换洗?”她殷勤地给我装栗子,而我正琢磨她的拐杖。

几天后,我在公交车站碰到她,她撑着拐杖。

她穿一件水红色的衬衫,领子处垂下两根飘带,在胸前打成一个蝴蝶结。

我看着她,总觉得她有哪里很特别,我再仔仔细细打量她,这才发现,她拐杖头上的布套也是水红色的。

今天,我去超市,特地经过她的摊位,她的拐杖仍靠在一旁。

今天,她穿一件豆沙色的上衣;今天,她拐杖头上的布套是豆沙色。

她正给一个顾客称斤两,脸冲着我微笑,有人对她说:“大姐,给我半斤糖炒栗子。”她“哎”了一声,嘴上答应着,手也没停,从电子秤上拿下装满栗子的纸袋递给前一个顾客,收钱、找钱,动作流畅。

我说:“我也来半斤吧。”

我于灯下,捻着一粒冷却的栗子,又想起她的拐杖。

现在这个时间,她快睡了吧。

睡之前,也许她要做个面膜,也许只是拿吃剩的黄瓜擦擦脸,她会准备好明天摆摊要带的东西,明天要穿的衣服,相同颜色的布套,明早起来就要给拐杖套上。

当她躺下来,安心入睡,她精心导演并亲自出演的一天已经落下帷幕,而明天,她还会一丝不苟于每个细节,用她认为美的方式,她有好多美的秘密,那拐杖也不过是其中之一。

这些秘密,让她雀跃,明天又是值得期待的一天。

费劲人生

小丘有些不平,对于他的人生。

比如求学,他经历的失败总比别人多一倍,高考考了两次,考研考了两次,四六级亦如是。

工作也不算顺利,小丘当过两年老师,虽说转型成功做了编辑,但之前的工作经验全浪费了。最近去应聘,面试小丘的人不过比他早入行3年。哎呀呀,小丘后悔不迭,要是当年高考没复读,毕业后没去干别的,他现在不也是业内资深人士了?

还有感情。一而再,再而三,小丘甩过别人,也被别人甩过;此刻婚姻美满,前尘往事却也让他嗟叹——为什么爱的路,不对,人生的路千万里,他总比别人多费劲?

辗转难眠,小丘爬起来更新空间,痛诉“费劲”。

一石激起千层浪,第二天,一上线,小丘就发现他的各路朋友回帖、悄悄话,或是在QQ上和他倾诉。

A友说:“我已经习惯交N次考试费了,总比别人费点劲。”A在小丘眼里是精密考试机器,且不论托福、GRE和博士学位,单拿出“国际精算师”的头衔来就能把人唬得一愣一愣。

B友是业内前辈,十余年从业经验。“我曾做了整整5年校对,才有机会策划选题……那5年真是浪费!”

C友是师妹,“保研没保上是我最大的创伤……为什么别人都行?我却要费劲去考?”可她早硕士毕业,工作都好几年了。

D友说:“别的同学孩子都上幼儿园了,我老婆就是不想生,人生到这儿卡壳了……真费劲!”

E友说:“你好歹总能重来,我谈一次恋爱就结婚,做一份工作7年还没找到任何乐趣,巴不得有‘费劲’的勇气……”

在银行工作的F友还算积极,倾诉完他那点小委屈,不忘激励自己:“真正的牛人费的精力更多,比如本行大老板……”

小丘有点应接不暇,他只想倒苦水,没想到,倒成了苦缸——装满各路朋友工作、生活的苦水,好家伙!他们的烦恼一点不比小丘少,可之前小丘以为他们都比自己顺风顺水。

G友总结了小丘的总结能力,“也许你是比别人费点劲,不过也可能是比别人善总结。”

小丘还在手忙脚乱地敲键盘,这一刻他对H友说:

“也许我们摆在人前的都是费劲后的结果,个中甘苦只有自己明白;然后我们再去羡慕别人的结果,自怜自己的甘苦,觉得天下我最不幸。”

“其实,人生路上千万里,谁又比谁少费劲?”

比未知更可怕的是预知

一位同学,毕业季,找工作。

有意向的公司好几家,其中一家开出的条件最优厚,比如,解决户口、底薪就抵得上别家单位的合计收入,更重要的是,还分房子、配车,但这一切都是有条件的,合约上写明,“要为公司服务二十年”。

同学再三考虑后,放弃了这一机会,很快,前一轮被淘汰的某人取代了他,众人都为同学惋惜,他却不以为意。过了些日子,取代他的人在博客上写道:上当了,这家公司是骗子。“遭遇种种骗局后,想走,竟被罚了20年的违约金”。

众人又回过头赞同学聪明,同学一脸愕然,他坦言,当初放弃机会,并不是有识破骗局的能力,而是“想到二十年啊,在一个地方,从事一份工作,现在起就预知了四分之一的生命如何度过”,他怕极了,甚于怕低得多的待遇。

一位女友与同学有相似的心路。

一度,她在家乡最好的中学教书。一日,学校给一名特级教师开教学研讨会,那教师退休返聘已好些年,此刻,白发苍苍地坐在报告席前。

女友口渴,绕到饮水机旁倒了杯水,刚饮一口,突然发现校长站在她身边。“小杨啊”,校长指着台上的特级教师,鼓励她,“好好干,四十年后,你也能开这样的大会。”女友一口水喷了出去。

女友后来离开家乡、离开旧职,她解释:她不排斥做个好老师,但校长的话让她绝望,绝望于“一眼看到四十年后”,绝望于“四十年里的每一天怎么过,如今就历历在目”——我认识她时,她已转了三次行,走过N个城市,以追求新鲜的生活方式在朋友圈闻名,“我今年不想明年的事。”她常说。

我在电视访谈中,看到一位名人谈起当年为何辞职去创业。

作为山沟里考出来的大学生,在省会城市有份公职,每月有稳定而不菲的收入,这让年轻的他心生满足。但,办公室来了新人,新人对分给她的旧桌椅表示不满,“不过是套桌椅罢了,何必认真。”他劝道,“可我也许要用一辈子呢,怎能马虎?”新人反驳。

“一辈子?”名人在访谈中,强调了下,新人的话让他感到恐惧。是啊,一间办公室、一套桌椅、窗前的风景以及工作的内容正如新人所言,对于他这样的机关工作者,有可能一辈子不变。

可一辈子多长啊,于是,这恐惧笼罩他、提点他,没过多久,他走了,过了许久,他打下一片自己的江山,成了名人。他谈到这儿,人们才知道,呵,大变化竟源于一句话。

我总想,那些朝朝暮暮重复着生活节奏和内容的人。

你不知不觉、顺其自然,日子匆匆过,二十年、四十年、一辈子,回首时未必有遗憾。

但反过来呢?当你因某种契机,或是一句话,或是一份有时间期限的合约,或是你根据现实做出的合理推断,你清晰地看到二十年、四十年、一辈子的每一天,你便不免有些触动,选择、转变或放弃些东西。

原来,比未知更可怕的是预知,比变化更让人不安的是一成不变。

怎样做才不算虚度

20年前,弓自师大毕业。

他不想当老师,交了数百元给学校,赎了身,也失了业。工作不好找,几经辗转,他来到某酒店。实习期,经理安排他当半年门童,此后,开门、关门、拿行李,成了他的日常工作。

客人们对弓并不友好,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的他第一次经历这种生活。冬天,弓裹紧大衣站在酒店门口。他频繁地拉车门,薄薄的白手套根本挡不住严寒。

大厅里,《献给爱丽丝》的温柔乐声传来,灯光明亮,富丽堂皇,与眼前的雪,身上的大衣形成鲜明对比。弓过去只知道不想做什么,“不听父母的”、“不当老师”,就像现在“不想当门童”,但“想做什么”?他被自己问住了。

终日无所建树,白白浪费时间,弓这样总结他的门童生涯。其实不做门童,他的前20几年也大多如此,只是这一刻更为凸显。那以后呢?实习期满,在酒店,或在别的地方,“我想做什么?”“怎样做才不算虚度?”

我认识弓时,他已功成名就。

他谈到第一份工作,酒店、门童。他说,直至今天,听到《献给爱丽丝》,还会有感触,“就像站在酒店门口,有个声音在说,‘你浪费的时间太多了’,‘快去做事’。”

“可到处都是《献给爱丽丝》啊!”

他点点头,一度,久居国外的他刚回国,拨打朋友的手机,默认铃声是《献给爱丽丝》;发传真,传真铃声也是《献给爱丽丝》;“我简直‘崩溃’,根本没法偷懒,时时刻刻被提醒──快去做事。”

我看着他。

我知道他的第一本书是在工作间隙挤出时间一点点完成的;我知道他身兼数职,是作家、工程师、策划人,还是某民间公益组织的发起者。人们谈论他的成就,谈论他多姿多彩的生活,令人咂舌的“精力”和运气。原来这一切,不过是无处不在,无形的鞭子《献给爱丽丝》使然。

这时,弓的手机响了,铃声是《献给爱丽丝》。

稍顷,他结束通话,对我说,他要去做事了。我们就此告别,突然,我想起一个问题,“你的手机铃声也是默认的?”他笑笑,他的回答令我如被棒喝──“不是,我喜欢《献给爱丽丝》”。

我要去北京听摇滚

大学毕业后,我有过一段短暂的教师经历。

那是一家私立中学,朝七晚七工作制,中午休息一小时,也仅有这一小时,学校的大门是敞开的,学生和老师能出去“放放风”。

我总沿着学校东边的街道一直走,走到略繁华的地区,在一家名为“扬州人”的饭馆前停下脚步。

“扬州人”以经营鸭血粉丝为主,兼卖各种小吃,我的菜单是固定的,“一份鸭血粉丝,不要鸭肝,两个鸭油烧饼”。

那段时间,我的心情总是不好。

似乎在离开校园的刹那,我才意识到校园生活的可贵,虽说工作也在校园,但此校园非彼校园,我想回去读书,想重新拥有一张安静的书桌。

但这是奢望。

学校管理很严,工作任务又重,我几乎没有时间看书;我本科毕业的学校名不见经传,报考一流大学的研究生,没有任何把握。

于是,每天,我都在自我斗争:肯定自己、否定自己,希望、绝望……伴随着自我斗争的是争分夺秒:在上班路上看专业书,在课与课的夹缝中做一篇英语阅读理解;办公室里,常人声鼎沸,我却心静如水,脑海中只有一个声音:我要飞出去,飞出去。

所以,我格外珍惜每天的鸭血粉丝时间。

这一刻,我远离人群,有瞬间的放空。

等待服务员上菜的时间里,我总要发一阵呆,后来形成习惯——每天问自己一遍:你想要什么,如何得到想要的,现在应该怎么做?

鸭血粉丝来了。

我在滚热的汤汁中,放几滴醋,再拌上些辣椒酱,然后用筷子夹成块的鸭血,缠绕着绵长的粉丝,一齐送入口中。那强烈的味觉刺激我至今难忘,更难忘的是,临近考试的某天,因长期睡眠不足,精神逐渐崩溃,我放下筷子,对自己说:再熬一段时间,你就能过上你想要的生活,届时,你会怀念在小吃店里吃一碗鸭血粉丝,回去发奋时的情景。

一去近十年。

一日,我和设计师小齐商量一本新书的封面。

小齐是业内知名人物,过去的几年里,他横扫各大图书节的装帧设计奖项。

这天,小齐一反常态,没那么耐心,当我还在犹豫封面的宣传语时,他敲字道,主意拿好没?我还要赶去看许巍演唱会。

呵,小齐的MSN头像是朵蓝莲花,再看他的签名“我在北京听摇滚”。

话题离开封面,转向许巍、摇滚,又转向小齐的“幽暗岁月”。

原来,小齐的本行不是设计,许多年前,他在长沙的一所中专学环境工程,毕业后分配至当地环保局工作。“每天我接听电话、写材料、打打杂,当时我才十几岁,我问自己,这辈子难道就这么着了?”

他拾起画笔——曾经的爱好,又拜师学艺,后来干脆辞去公职,加盟一家室内设计公司,越做越觉得专业知识的贫乏,他在附近的高考复读班报名,他比同学们都大,以至于几乎每个人都问过他:“你这是第几次高考?”

“那时,压力很大,却很快乐,因为每天都接近目标多一点。骑着自行车回家,我最喜欢下坡那段,风呼呼地在耳边吹着,心跟着飞扬起来。”

一天,小齐在电视里听见《蓝莲花》,许巍一开口,他就被震住,那一刻,他的目标有了艺术化的象征,“我要考到北京、做设计,终有一天,我要在北京听摇滚、听许巍”。

之后的事儿大家都能猜得到。

无论是求学,还是之后的求职,只要许巍的歌声响起,小齐就如同打了一剂强心针,时至今日,“每次听到许巍,我就仿佛被提醒,你得到了想要的生活,那么珍惜吧,继续努力吧”。

小齐下线了,他去他的北京听摇滚。

不知为何,我想起若干年前“扬州人”饭馆里那碗鸭血粉丝。

事实上,一度,每个中午,我都会默念一遍“再熬一段时间,你就会……届时……”,我埋着头,夹一筷子鸭血粉丝时,总觉得前方有西窗等着我,而我已身在西窗前,怀念着正在发生的努力和经历。

现在,无疑那时希冀的西窗也已成过去。

小齐说得对,我也经常被提醒,只要餐桌上有一盘鸭血或一份粉丝。

人总要兜兜转转才能找到真实、正确的人生目标吧。

为实现那些目标,我们常需要自我激励,我们用一些象征物作心理暗示,暗示自己一定能挺过去,一定能到达彼岸;等真的挺过去,站在彼岸,这暗示的影响力仍在,鸭血粉丝也好,北京、摇滚也罢,我们曾在它们身上汲取力量,再一次遇见时,又情不自禁地向过去的奋斗和梦想致敬,而奋斗也是有惯性的。

写信是独处的一种方式

小叔高考落榜后,从县城来到合肥,在一家工厂上班。

每周总有那么几天,他来我家吃晚饭,有时离开饭尚有一段时间,他便伏在书桌上——写信。

信总是写给那几个人。据说他们有“四兄弟”,皆来自高中同一个班,为拜把子,曾正式杀过一只公鸡。小叔年纪最长,排老大,于是,剩下三位的难和烦纷纷找他疏导、解决。

可那时的小叔自顾尚且不暇,我曾偷看过他的信,“届时”“有朝一日”“等我们……”频繁出现在文字间,与其说他鼓励众兄弟,不如说,他在鼓励自己。

赵老二在扬州上大一、张老三在珠海打工、孙老四选择复读……同龄的年轻人在不同机缘和选择下从此分道扬镳,他们的交集仅限于信,每个人都在与另外三个人通信。

小叔写信时,背微驼,伏着,在我眼中,少白头越发明显。

我总是想,平日几乎不说话,一开口脸憋得通红的他哪有那么多事儿可写?果然,一日,我发现他并没写信,只是在一叠废增值税表的背面抄着《罗兰小语》,“不写信了?”我问,“练好字,信才写得好看!”

许多年后,我才意识到,写信之于小叔是释放,是梳理,更是一项审美活动。

彼时,我已在大学,我最好的朋友王娟每逢大课必写信。

她总是展开信纸,在第一行写一个“郜”字,打冒号——“郜”是她远在蚌埠、另一个闺蜜的姓。

开头千篇一律,有区别的不过是“我在思想品德课堂”或“古代汉语课堂”,接着,交代近况,看了什么书、电影,有什么新鲜想法。

沙沙沙。

大课将尽,她把头拔出来,那一瞬间的神情,如孙悟空的精魂刚归位肉身,于四周有片刻的疏离。

我总有些妒忌——

作为最好的朋友,她有什么不能跟我说,非得给别人写信?

好几次,她给我看信,我又问,跟我说过一遍的事为什么还要告诉别人?

我写在纸条上,推给她,少顷,她推回来,“给郜写信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习惯借此排空自己”。

“想象一个理想的读者——你最信任、令你最放松的人坐在面前,你说给TA听。”写作课上,老师道,我忽然想起王娟每每写下“郜”,打上冒号时一脸的平静。

让你写信写到习惯的人,想来也是人生之理想的读者吧?

很快,我也找到了理想的读者。

在自习室、图书馆、循环播放广告歌曲的西式快餐店,我拔掉笔帽,铺开信纸,固定一个称呼,报告一切。

又在细节上做功夫——

在小卖部翻检、挑选印着不同图案的信纸,将邮票倒贴在信封右上角,学着把信叠成心形、蝴蝶形……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一如当年,小叔放下笔,总有些错愕,“啊,开饭了?”

寄出的信无法计算,至毕业,我将收到的信塞满一个枕套,打包进行李。

前几天,一位女友提及她写的一封信。

写给她已分手、仍留情的前男友,“写到第二页,泪水打湿了信纸”,我关心那位男士的反应,女友的焦点却在她写信时的纠结。

“好多年没写信了”,女友说,“提笔时,竟不知该如何称呼,只在写完后,填上他的名字。”

是啊,好多年没写信了。

我看着她,想象一灯如豆,提笔泪流的情状——她在其中获得的伤痛多还是快乐多,写完信,是更纠结还是更趋于平静?

“他也许会感动”,女友终于提到对方可能的反应,“但这已与我无关,信写完,我这里已画上句号。”

我们写过的信也大多如此吧。

我们借之排空、厘清,堆积在胸口大团的情绪随文字潺潺流出,写完的刹那即为上一个自己画上句号。我们在理想的读者面前说、笑、哭、闹,以笔一对一,是交流方式,更是一种独处方式。

物是人非,知交零落,但消磨过、享受过的美好时光真实存在,于纸端,我曾拥有一个静谧的世界。

被偷走的人生

一场面试,我和同学乔偶遇,听说了她的经历。

我们高中同班,高考时,乔因数分之差与大学绝缘。接下来两年,她就读于本市最著名中学的复读班,一考再考,终于在第三次冲击时,过了本科线十多分。

令人遗憾的是,填报志愿时,乔出了些差错。

领到录取通知书,她大吃一惊,却已无力挽回——她被省内一所师范专科院校录取,虽然是她喜欢的英语专业,但本科分数上了大专,她心有不甘,“是一路哭着去上学的”。

那天的面试,乔发挥得不好。

自我介绍罢,招聘方提问,为何简历中没有专业四级证书的复印件?

她吞吐着,略带羞惭,“没过。”招聘的主考官眉毛一扬,扬得是个应聘者都会感到挫败。

十五分钟的试讲,乔紧张得口误了几次。

说到一个知识点,她先陈述,过了几秒,又推翻之前的说法。

不用等最后结果,看主考官的表情,乔就知道这次应聘没戏,但她说:“全都是本科生,我一个大专生,本来也不抱什么希望。”

未待全场招聘完,她便走了,“都怪那年……如果不是……”我和周围好几个旁听她遭遇的人目送她,并由衷地为她曾错失的感到惋惜。

辗转,我从别人那里得知她的消息。

原来,“一路哭着去上学”后,乔用了很长时间才恢复平静,确切地说,从未平静。

一开始,在师专,她因是第一名进校而备受关注,但失望、愤怒及“为什么是我”的想不通,让她倾诉成瘾,向同学、师长,在饭馆、酒吧。

许是找到了发泄渠道,更许是发现了自己新的“闪光点”,渐渐地,人们更多见她在饭局,而不是课堂,“她是我见过酒量最大的女生”,有人说,“乔一个人能喝六个‘小二’,打通关打得男生全趴下”。

学业近乎放弃,“看到专业书,就会想,我原本该待的地方不是这儿”,乔总这么说。有人劝她通过考研改变命运,被她发火顶回去,大专得工作两年才能考,而“如果不是……我就能……”总之,关于学业,自那年夏天被强行打了折后,乔就自动按了停止键。

我想起乔,在若干年后。

老邻居来访,提及不成器的儿子,东。

小时候,东是我们同情并艳羡的对象,幼时一场高烧的延误治疗,令他失去了健康的左腿;于是,父母给了他诸多同龄人所没有的特权:零花钱最多,分数要求很低,无缘无故发脾气不被责罚,反倒会被一直哄到开心……

而今,东已过而立,尚在家啃老。

做父母的不是没为他想过出路,可让他学电器修理,他半途而废;为他开了个小书店,一周总有三四天不开张——他要打麻将、玩游戏、睡懒觉、见朋友。

“从小可怜他不像别的孩子,”老邻居叹息,“宠着他、惯着他,倒把他弄成了老大难。”

“都怪我这条腿”,一不顺,东就发火,一发火便如是说,最近一次发火,是恋爱受挫,于是,他逼父母出更多的钱,买更大的房,这样“就不会有人嫌弃我的腿”。

“都怪我这条腿”,成长路上,我就听东说过好几次。

升学、就业、做生意、与人交往……记忆中,凡是他没做好,而别人做好的事,他一直这么归因。

“东一定还常说‘如果不是……我就能……’吧?”我刹住老邻居的抱怨,猛地问。

老邻居一抹脸,满是疲倦的眼中闪过星点惊讶的光,再点点头。

乔离去时略带哀怨的脸在我脑海中莫名出现。

多年来,那条腿诚然是东的遭遇,也早成了他的借口。他的人生被腿偷走,腿是他偷懒的理由。他躲在里面,所有的失败、不得志、不努力都变得情有可原,一如乔的学历事件,从此可以正当而悲情地裹足不前。

我将此意委婉地向老邻居表达,谈到当初对东的教育。

“是啊,如果不是东的腿,我就能像对正常孩子一样严格要求他。”“都怪他小时候发烧,我们疏于照顾……”

老邻居又从头说起,不知不觉地在重复乔和东的思维。

那些遭遇,值得同情、确实不公、无语问苍天的遭遇,一样有它们的遭遇吧——

人们借题发挥、偷换概念,将所有错误归结于它,不负责、不承担,哪怕是自己改写了自己的命运。

当郭芙蓉想起佟湘玉

五年前,我在单位的走廊里碰到兰粟粟。

她精神抖擞,穿一件黑色皮衣,走起路来生风,像一颗随时准备发射的子弹。那时我在总编室做行政,和她的第一次接触就是用扫描仪帮她扫图片。

半年后,一次职称培训,我和她坐在最后一排聊天。

她一面听一面点评,俨然业内资深、成功人士的意见让我频频点头;课间休息,我和她谈起我想过的几个选题,她歪着头,一手托着腮,对我说:“我试着要你过来吧。”

在此之前,是我人生的迷茫期——在这家以古籍影印起家的老社,学近代史的我,无所适从:句读、通假、异体字,弄得我头昏脑涨;地方志、琴谱、各种经卷,整理编校的过程只让我感到晦涩枯燥。

总编室的工作也让我烦恼,每一天都很忙,年终总结时却不记得做了什么、学到什么。而兰粟粟是社里引进的人才,以做文史类畅销书见长,去她的部门,对我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

我就这么成了她的兵。

她对属下要求极严。

每个周一,我们几个捧着小本子坐在她面前挨个汇报工作,她在笔记本、日历上边听边写边做标记,她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全神贯注,有些事,你刚想含混过去,她已猛地抬头,“你的什么什么好像还没完成?”你若不给她一个合理答案,便会被继续诘问,“为什么效率这么低?”继而上纲上线,“什么叫职业精神?”

被训过几次,我便学了乖,后来,我们分开,她曾提起对我最初的印象,“聪明,但散漫”,说这话时,以及以后,我已从某种程度上变成另一个她——直至今天,我仍保持着她留给我的习惯:每个早晨列出当天要做的事,再按重要程度重新排序,做一件画一个勾,勾画完才意味着今夜好眠。

她做事直接,并教我直接。

一日,我和一位作者通电话,我说,你可以模仿“谁谁”——“谁谁”是我的文字偶像。

电话说完,兰粟粟已立在我身边,她说,如果你喜欢“谁谁”的风格,就直接联系他,而不要试图找人模仿他。

“可人家是成名的作家,会搭理我吗?”我忐忑。

“不试怎么知道,”她斩钉截铁,“要学会用最直接的办法解决问题。”

我几乎被逼着写下平生第一封约稿邮件,在邮件中,我“直接”表达了仰慕之情,“读书时,我每晚看您的文章入睡,当编辑后,我的职业目标就是做您的责编。”

我不抱希望,但第二天就接到“谁谁”的回信。

他说他被我感动了,在之后的交流中,他表示,有多部书稿可以与我合作。

“谁谁”与我合作的第一本书,就获得了当年的国家级图书奖项。“直接,要多主动就多主动”,初战告捷,我满怀欣喜冲进兰粟粟的办公室,她就关于如何当编辑,对我总结。

那段时间,我们非常忙碌。

每个人同时做几本书,每本书从无到有——市场调查、策划、约稿、编辑,盯排版、设计,和印制、发行沟通及后期宣传都由责编一个人完成。

就在那时,我学会了如何最有效地工作。兰粟粟自己动手制了一张表,关于工作流程,精细到每一天该干什么。这张表广为流传,传到我的案头,同时做几本书的责编时,我甚至能精细到每个小时该干什么,一旦有一两个小时的空闲,便和她一样实行“自我奖励”,逛街、购物、喝茶、唱歌……不知为何,忙里偷闲的快乐竟大过真正的、纯粹的闲时。

那段时间,办公室里,总是充满欢声笑语。

我们突然都变成宿命论、星座论者。

在有神秘主义情结的兰粟粟带领下,我们一起听据说能看见前世今生的音乐,每天关注星座运程,一有犹豫不决的事,首先做的是去测字……

许多日子后,我和阔别已久的她坐在一起吃饭,提及各自近期的状态,均言必“苏珊米勒”“水逆”,不由得相视大笑。

[关于星座、玄学的内容,请审]其实,那段时间,我们不是很顺。

工作做得好,不意味着就能得到承认,尤其在一个论资排辈,怕改革,怕新鲜事物的老单位。

来自上层,来自周围的种种言论变成实质性的干扰和阻碍,对此,我至今感激兰粟粟的应对方式,因这方式最终变成了我面对逆境时的态度。

她还是那句话,“要有职业精神”。

她总是说,事情要像它该有的样子进行。

所以,即便没有人支持你,总有人反对你,攻击你,你仍要按时保质地完成你的工作,因为那是你在工作,“卖大白菜,我也要比别人优秀”,她在稿子上圈圈点点,突然扔了红笔。

她把自己变成一个品牌。

一次图书订货会,我在现场,有江浙的订货商赶来,只因“听说兰粟粟在这里”。而这些人追随着她,从A社到B社,已十来年,不认社,只认她。

最不顺时,她开始写作,“别让自己闲着”。

那时,正热播电视剧《士兵突击》,她号称“突迷”,在百度贴吧连载她家里几个老兵的故事,打开办公室门,外面是血雨腥风、各部门的混战;关上办公室门,她绘声绘色、眉飞色舞地告诉我,今晚要写到哪一章。

等我最终决定离开,转行去报社时,兰粟粟也找到新去处,那是她事业的一个新高度。

临别,我说,出版是微利,没有理想的人坚持不下来;她不理我这茬,只动情地说:你们都走了,都离开这行了,就剩我一个在这儿奋战。

她送我一本书,正是最不顺时,她闲来涂笔最终成集的小说,书名叫《我和我的兵》。

若干年后,我在电视前欣赏由这部小说改编成的电视剧《葵花绽放的声响》,剧中人念着她写的台词“永远争第一”,我笑笑又想哭,“卖大白菜,我也要比别人优秀”,其实后来我也一直这么想。

我还是哭了。

一个朋友要出新书,就如何宣传,带我和她的责编见面商讨。

我们讨论了几种方案,我掏出小本子,翻到电视台、电台、各报纸书评版编辑及做易拉宝、海报人的联系方式,又找出一张纸列一二三四、时间节点、谁来负责。那位编辑由衷地说,在我们单位,我只管看稿子,没人教我这些——这话的背后,我看见她的不自信,五年前,我便如此。

我才知道我受教之多。

不只是技术,不只是内容,是思路、行事方式,是兰粟粟常说的“职业”带来的胸有成竹。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

那晚,我打车回家,车行在高架桥,月亮又大又圆,我离它很近。

我忽然泪流满面,我知道今时的我、我的核由谁重塑。

我发了一条短信给兰粟粟:“有一天当郭芙蓉回到家,过起自己的小日子,她会想念佟湘玉对她的帮助吧,如我想念你。”

成长的关键词

每个人的成长路上都有一两个关键词,女友彭的是“商场”。

那是高二。

彭所在的学校在当地属末流,同学们往往有就业机会就赶紧辍学——反正,高考得中的希望也不大。

这一天,学校附近的商场招营业员,彭一个班的女生几乎全去了。在一间大屋子里,商场的两个领导坐在方桌后,挨个喊女生的名字。他们看一眼女生的相貌,听一下口齿是否伶俐,就在名单上画勾画叉。

没过几日,商场门口贴出面试结果,彭落榜了。有同学带出内幕消息:因为你不够漂亮。彭不相信,她想,一定是招聘方眼太拙。

一段时间后,又一个商场招聘。彭再去,又落榜了。

现在想来,她屡考不中与其打扮有关——黑框眼镜占半个脸大,面试时穿着红大衣、绿毛衣。

但当时的彭不懂,站在商场门口,她绝望地哭了。

哭,不仅为了份工作,还为靠脸蛋吃饭,这辈子都别想了。那靠什么?十多年前的那个冬日,彭第一次思考并规划着人生,她做出重大决定——“靠能力!”

从此,彭发奋学习,来年高考,她令众人跌破眼镜,成为全校唯一一个文科本科生。日后,彭以写作为生,“商场”仍激励着她,“我不断告诉自己,你除了一支笔,还能干什么?当营业员都不够资格!”

无独有偶,女友婷的字典里,“商场”二字也具特殊意义。

美少女时代,婷无心学习,心思都花在穿衣打扮上。一次,她又考砸了,捧着试卷嗫嚅着找妈妈签字,妈妈却说:“陪我去趟商场吧。”

婷的妈妈是老三届,1977年考上大学,从此,命运发生改变。

在商场,妈妈手挥目送,翻检、试穿,不一会儿就拎了几个纸袋。对着婷,妈妈说:“我觉得你随我,特爱穿新衣服。但有时候我想,要不是我当年好好学习,知识改变命运,哪能自食其力、经济独立,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呢?”

婷如五雷轰顶。

“难道,一辈子手心朝上,求人、去要?”妈妈又说。

那次,妈妈连一根线也没给婷买。出了商场门,婷把拳头攥紧了。

此后,婷逛商场如看励志剧,至高考前,每次大考,她都要去商场找动力,“好好学习”、“自食其力”……妈妈的话如标语,刻在商场的每个角落里。许是少年时代的习惯使然,至今,婷看到价值不菲又特别喜欢的东西,第一反应还是“我要努力!”

我逛商场时,总想到彭和婷,想象她们当年如被雷劈又瞬间开窍的情景。

每个人的成长路上都有类似的情景吧,只是故事不在此商场,就在彼商场,不在商场,就在别的地方。

让我饶有兴趣又玩味良久的是彭和婷提及往事的态度——她们在不同时段、不同场合对我倾诉“商场”的重要性,却不约而同地表情夸张,口吻戏谑。

彭假装脸上还有黑框眼镜,她笑着模仿一边用手扶,一边喃喃的样子,“不靠脸蛋,靠什么?”

婷站在当季新装前,攥紧拳头给我看,“高考前,我就这样,像个神经病……”说完,她笑不可抑。

呵,我们变成今日的自己,仔细想来,全因一个个契机。

这契机或是一个人、一件事、一句话,提点你、改变你,令你开窍,继而行动。

当你迈过最重要的那个坎儿,带着收获的心情愉快地往回看,有时,你会一身冷汗,有时,你会感到滑稽,因为契机的偶然性、戏剧性。

于是,你在回忆中、叙述里,一遍遍夸张、戏谑着那契机,这是纪念吧——惊险过河后,看对岸的自己,几分狼狈,几分庆幸。

这也是一种后怕吧——怕偶然的契机当初放过,生活则是另一种可能性。

一个三本女生的夏天

全家人都在为李丹叹息,她却出人意料地轻松。李妈妈小心地问:“闺女,不行,咱就复读吧?”

李丹的高考分数是489,按分数线,她在志愿表上只能填报三本。李妈妈之所以问李丹要不要复读,源于她并不是个差生,起码从前不是,三年前的中考,她以705分的高分考入当地最好的一中,满分是750。

一年后,李丹转学了。原因是“成天都是‘要拼了’,不快乐”;李妈妈却说,学校太远,不放心——这是对外人的解释。

此后,李丹转战家门口普通的十中,相对于点灯熬油的昔日同窗,李丹显得优游。现在,拿着成绩单,一家人仔细观察李丹的表情,亲戚们安慰李妈妈,李妈妈又去安慰李丹,李丹挡回去,“别,我来不及郁闷,我要大显身手了!”李妈妈有些生气,“你?一个三本生?我看你以后靠什么吃饭!”李丹没吱声。

几天后,小区门口贴着海报,上面大写着“李丹”和她高考最突出的两门课数学和英语的分数;一旁还有标语“中考705分女神童给你做家教”。李妈妈急忙赶回家,迎上李丹红扑扑的脸,她报着数,一二三四五……有好几个学生了。

隔壁小魏愁眉苦脸,敲开了李家的门。他比李丹多考一百分,却也没达到他的理想。小魏想拉着李丹一起悲叹;谁料李丹正忙着接见各路家长,李妈妈出出进进,向闺女汇报,“租到房了。”

小魏看着李丹算账,以一个学生××元计,20个就是××元;毛坯房××元一个月,桌子板凳××元……小魏呆若木鸡。李丹却还有大计划,“这是第一桶金,我要创业。”

所以李丹来不及忧伤三本二本还是一本;所以她疑惑地问小魏:“你忧伤什么?都不用为一分两分睡不着觉,天天杀敌一样拼了!”李丹还拍拍他的肩,“不如你跟我干吧?我记得你中考英语满分?”

小魏的忧伤也渐渐平息。接着,又有新同学加入,他们仿佛有个更大的梦想、超越以往应试的枷锁,第一桶金用来干什么还没想清楚,但为梦想和计划,忙得不亦乐乎。

三本女生李丹不知道,这个夏天,她的二本、一本同学们马蹄哒哒的忧伤被她刹住了。妈妈再不说她以后靠什么吃饭;数十天前,被当作“知耻”楷模推向李丹的小魏,现在他逢人便重复李丹的话,“你不把一件事情当成束缚,就不会被它挫败。”“从高考中挣脱出来,我们终于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事了。”

你该怎样成功

她被视为幸运儿。

工作三年,已在一家大公司有了像样的职位,又因一个机缘,和朋友相约创业。起初是玩票,谁知不到一年,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被业内喻为传奇,她干脆辞去工作,全职投入。

我认识她时,在她的店堂,游人如织,顾客如云。

人们围着货架上的创意商品,如设计趣怪的台灯,又如勾起年少回忆的铁皮小火车,频频发出叹息、惊笑声。

她那么年轻,所以说起创业历程,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总结:“你的运气真好。”

她又介绍顾客的年龄定位,“都是些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我灵机一动,“那就抓住文艺青年的心吧,做些名著、名剧里的经典玩意儿——林黛玉的帕子,冯程程的雨伞,或者顾曼桢的戒指……”

她沉吟:“帕子、雨伞、戒指?”

我兴冲冲地说:“对!尤其是戒指。张爱玲的《十八春》里,世钧送给曼桢的戒指,曼桢在指环上紧紧缠上红毛线。后来曼璐将戒指还给世钧,他没发现,红毛线上还留着曼桢的血。”

她点点头,很快,我们热切交谈的话题又换了。我忘了帕子、雨伞或戒指,直至许多日子后,她联系我。

我收到她的快递,那天是我的生日。

拆开包装,礼盒里是手工做的艺术盆景——一株向日葵,盆景旁还有个小小首饰盒。

我愣住了。

那是一枚戒指,戒面上刻着向日葵,与盆景相呼应。然而戒面下的指环紧紧缠着红毛线,一如我当初形容的缠法,《十八春》里顾曼桢的缠法。

我那天说,世钧万念俱灰,最后把戒指扔到江里了,所以我建议她开发新产品,“戒指有一天漂到你的店里,流落到某人手中。经过许多波折,戒指面目全非,但紧紧缠着的红毛线是它的标志”。

她当时一边听一边笑,我一边胡说一边笑。可现在紧紧缠着红毛线的指环就放在我面前,除了感动,还有些别的。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她是幸运儿了。

她幸运不在于运气。

她幸运在于她如此用心,用心捕捉每一个有用的信息;又不止用心,比痴人说梦者,有太多执行力。

如果回忆变丑了

一切就像是电影。

雯在医院B超室门口遇见了10年前的男朋友。当时她正在推门,而前男友正透过那扇玻璃门向里望。电光石火间,两人杵在那儿,迎了个照面。

10年没见,短暂的惊诧后,两人竟连头都没点,就此告别。

第二天,雯和女友晴聊天,感慨起这一幕。她有些八卦式的后悔,后悔没看清楚谁是前男友的现任,但她又斩钉截铁地剖白:“我绝无留恋,我们都当对方是毕生最大的耻辱。”

当年,前男友早她一年毕业来京工作。异地恋没多久,他就说“累”,“发现优秀的女孩太多了”,接着提出分手。于是,她带着简历冲向京城,边找工作边找他。她在前男友的单位、宿舍大闹了几次,问谁是所谓的优秀女孩,却一无所获。她还向前男友所有的好朋友哭诉,最后,在他“大街上随便拉个人都比你好”的话中,彻底一刀两断。“分手时,两人的形象都不够好,所以10年没见,见了仍像撞见鬼。”雯总结。

晴笑,笑着笑着,便提起她的前男友。分开2年后,有一次晴的手机丢了,补办卡时才想起当年用的是前男友的身份证。晴硬着头皮通过熟人找到他,说:“你能帮我去趟移动大厅……补卡吗?”晴没想到,当天下午就接到单位前台的电话说有人找,她以为是快递,看到的却是前男友——他手中正拿着新手机卡。

晴用“感动”形容那一瞬间的感觉。当初分开时,两人如大多数情侣一样有许多不快的记忆,但自那天起,虽说再没联系,晴想起前男友,就想起他所有的好。“热心、仗义、爱帮助人。当然,也是因为我们的故事在那里停止。”晴分析道。

“故事在那里停止。”回去的路上,雯一直咂摸着这句话。

她回想自己的故事。如果不在“大街上随便拉个人都比你好”停,往前一年,还在热恋,停在那儿,她将一生怀念;往前半年,依依惜别之际,甜蜜忧伤参半,停在那儿,也未尝不是美好的回忆;就算往前3个月,在前男友提出分手时就停,她也不会丢掉自尊,两人也不会见到对方最丑陋的一面。如果人有前后眼,能左右每一段故事在哪一刻停,能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时候该画句号,是不是就没有那么多遗憾和对人对己的不满?

雯想起若干在她生命中曾经很重要、故事却已告一段落的人。

比如一位恩师,他远道来京,约雯吃饭。就在雯出发前,发现门被反锁,而钥匙找不到了,她在电话中一再致歉;恩师再次来京,再约雯,雯再度发生“事故”;至此,听说在恩师口中,雯“无信”又“忘本”。

又比如,大学时的闺密[前面有“闺蜜”,全书统一]断了联系四五年后,忽一日给雯发邮件,请雯帮忙给与雯同行、应届毕业的侄女提供点就业意见。雯手上正好有个实习机会,便顺便推荐了该女孩。她们并无进一步的往来,但听说,在闺密口中,雯仍是难得一见的热心肠。

类似的人和事还有许多,雯有时懊悔,有时欣喜,现在她知道了,她懊悔、欣喜的都是留给对方最后的印象——早知某一瞬间是一段重要关系的结束,她将不惜力地出演,尽心画一个圆满的句号。

是夜,雯收到一条短信,是前领导发来的,“下个月移民加拿大,临走前聚聚吧。”正在孕期的雯本想推辞,但想到前领导过去对她的种种好,更想到两人的故事也许将就此结束,“好,我一定出席”,她回。

在每一个可能告一段落的时刻,她都不想在几年、几十年后抱憾了。

糊涂孩子是怎么长大的

短短数日,新人小海就得罪了所有同事。

他爱接下茬儿,无论女同事谈购物,还是领导布置工作,他都要发言。明明还在试用期,他在博客抬头已加上公司名。于是,食堂有什么菜,又加班等信息,都好像是以公司名义发布的,观者无不如坐针毡。

小海还总把自己当孩子。

领导出差归来,带回一包特产,让大家随便吃。别人都意思意思,只有他吭哧吭哧。他吃得满地都是空包装袋,吃得同事小南忍无可忍提着扫帚走过来。小海咀嚼着,笑对小南,抬起了双脚。

“还是个孩子!”众人摇摇头。他们眼神一碰,心声一致——还把自己当孩子?

回到家,小南说起小海。南妈评价,就是一糊涂孩子!南爸问,有大宝糊涂吗?

大宝是小南的表弟,从小爸妈就视他如命,请家教、上贵族学校、好吃好喝、浑身名牌、恋爱了还给恋爱费……花在大宝身上的钱,少说也有一百万。

自民办大专毕业,大宝被小南妈介绍到一家单位实习。上班三天,旷工一个月。小南妈好说歹说,老板才同意大宝复工。但他对大宝坦言:若不是因为你姑姑,我不会再要你。

当晚,大宝给小南妈发短信,“我从未受过这样的侮辱”,第二天他又发,“姑姑,救救我!给我换份新工作!”小南妈致电大宝父母,她想说,大宝上班三天,散了三包中华烟,他的手机铃声不停,流程到他那儿总无法流下去,老板仁至义尽了。但大宝妈一句话堵回来:大宝才23,一个孩子!

你知道糊涂孩子是怎么长大的吧?此后,一提起大宝,小南就会想到大宝妈的糊涂话。

糊涂孩子总是慢慢长大的。糊涂孩子总是因为糊涂的教化。

第二天,小海在办公室乱晃,他晃到每个人的身后,看每个人的电脑,关注每个人干什么,无视每个人的不悦。

小南瞥了小海一眼——他是怎么长大的?受过怎样的教化?

女孩子是我以前的学生,那时,在讲台下,她的眼睛看着我,像一抔清水。

后来我不再教书,也和女孩子失去了联系,去年我们在街头偶遇,女孩子看到我兴奋得哇哇叫。

她抱住我又松开我,急忙忙从书包里掏出大学录取通知书给我看——她刚刚从学校领到。

于是我也兴奋地哇哇叫,说了很多鼓励她的话,我们分别时留下了彼此的电话号码。

教师节,女孩子给我发了短信,祝我节日快乐。

我很感动,我不做教师已经五年。

我和她通电话,我随口问她,大二了,有男朋友了吗?

谁知她哭了。

女孩子说:老师,我不知怎么办才好。我和乔乔在一起,但他另外有个前女友,事实上他们一直没分手,他瞒了我一年。

我半天没出声,乔乔是我另外一个学生,男孩,高大俊朗,满脸阳光。

女孩子在电话那头竟然安慰我:老师,没什么,他们正式分手了,乔乔已经对我发过誓。

可是她又哽咽:老师,他骗了我,我不甘心,可我又舍不得他,我现在怎么办才好?

我听着女孩子的声音,怎么也想不起她现在的样子,眼前老是浮现她在讲台下看我的眼睛。

她的眼睛如同一抔清水,我提问她,她总是露出小鹿一般的惊惶,她站起来,脸一红,用最不确信的口吻吐出最标准的答案。

我对女孩子说,如果你觉得他侮辱了你,就和他分手;如果你觉得他侮辱了你,你还舍不得他,就惩罚他;如果你觉得连惩罚都舍不得,还害怕他离开你,那就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女孩子默默无语,她最后说,我心里乱,老师,明天我给你电话。

女孩子没有给我电话,我不知道她下一步的计划。

我坐在这里,想到纯洁如斯,幼小如斯的女孩子慢慢长大,甜蜜、快乐、欺骗、背叛——所有成人的节目都会一样不落地在她面前演出,我不知道她会经历什么,或许和我们一样,或许比我们更多,或许有一天也像我如此木然,见怪不怪,回答另一个女孩子“该怎么办”的提问,我有些心疼,也有些害怕。

女孩子都这样长大。

国庆回家,看到表弟1。

他读高二,在本地最好的高中。两年前的中考他名列全市前几名,英语更是得到了罕见的满分。

表弟2比表弟1小几岁,他无比崇拜地偷偷对我说,表弟1除了成绩好,个子高(接近1.9米),人长得帅,最让人敬佩的还是女朋友多。

“如某中排名第一的校花×××,某中排名第三的校花×××”;另有若干表弟2都不知名不知座次的小花小蓓蕾——听得我目瞪口呆。

找个机会我和表弟1沟通了一下。

他嬉皮笑脸,并且坦言不会影响学习,“我傻啊,为女孩子耽误自己前途?”“她们喜欢我,首先因为我成绩好、优秀,我当然不能影响学习!”“我和她们每个人都保持同样的距离!这叫不离不弃!”

表弟1的妈妈也和我沟通了一下。

“我看到女孩子写给他的信,不管他,只要不影响学习。”

其中一个女孩还是表弟1初中班主任的女儿,那姑娘的妈一听说是表弟1也就没多说什么,“当然也是觉得他还不错。”表弟1的妈妈如是说,又补充了一句:“男孩子又能吃什么亏呢?”

我叹了口气:

只要你优秀,你就有足够的理由做情圣,这是能力,这值得骄傲。

父母,哪怕女孩子的父母都对你表示理解,社会宽容,同龄人羡慕,啧啧啧,还知道“我傻啊,为女孩子耽误自己前途?”

男孩子都是这样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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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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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3 14:09:44

我听别人说过,值得推荐的情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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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18:07:48

发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还是不回怎么办呢?

 添加导师微信MurieL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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