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情抛妻弃子,因恨踉跄入狱丨情本无罪,多情、贪情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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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卿心君悦

你听过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情感故事桥段是什么?

我想今年1月下旬发生在河北一男子刘某身上的情感故事就够格入选,刘某在婚内与同村的郭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在郭某的“逼迫”下,刘某与妻子离婚,可在离婚之后,郭某却不愿履行“诺言”,想要与刘某分手,刘某无奈下向前妻求复合,又遭到前妻的拒绝,就这样,原本拥有幸福生活的刘某,因多情变得两手空空。

但这还不是结局,妻离子散的刘某,在空空如也的状态下,“痛定思痛”的反思导致这一切的元凶,最终他将这一切错误归罪于情人郭某,随后心生恶念,拿着弓弩与杀猪刀闯入郭某家中,再次得到郭某拒绝“和好”的回复后,刘某强制与郭某发生关系,并在事后恼羞成怒的想要杀死郭某,幸好郭某的呼救声被家人听见,才避免了事件发展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为情抛妻弃子,因恨踉跄入狱丨情本无罪,多情、贪情是错

近日,中国裁决文书网公示了这一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以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事情至此告一段落,多情的刘某被情之一字“误”了终身, 而由此事所引起的深思却涌上了心头:

谁才是导致刘某“两手空空”的元凶?如何评价郭某所受到的一系列伤害?情本无罪,但为何多情会导致悲剧?以下讨论的内容仅基于情感角度,不涉及法律相关内容。

谁才是导致刘某“两手空空”的元凶?

若基于刘某的角度,自然会觉得这一切错误主要归罪于情人郭某,若不是郭某的要求,刘某未必会选择离婚,如果没选择离婚,也不会促使他因恨而生出恶念,若没有那一股恶念,他也绝不会入狱。

看似这种推理也符合一定的逻辑,但岂能真以此逻辑去看待发生的事情。

在个人看来,如果此事非要找一个“罪魁祸首”,那必然是刘某自己,与他人无关。若不是刘某没控制住内心的欲望,也就不会发生婚内出轨的行为,如果刘某没在婚内出轨,婚姻也不会走到最后妻离子散的地步,更不会发生后续一系列事情。

看似,情人郭某在这一事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身份,若缺少了郭某这一环,事态就无法“顺利”进行下去,但问题是,真能令郭某发挥重要作用的,不是郭某本人,而是刘某自身,若刘某不去接触郭某,刘某不与郭某保持不正当关系,那么刘某也不会深受其害。

当然,我相信会有一些人说,这类事情不能完全怪一人,即便刘某有心,若郭某严厉拒绝也不会发生后续的事情。

这种说法我赞同,但是我们不能混淆存在的问题,因此就为出轨者洗脱一定的罪名,那些因为出轨而妻离子散的人,怪的就是自己,即便有他人诱惑在先,但没禁住诱惑也是事实。

在这人世间,诱惑从来都是无处不在的,诱惑的存在,并非犯罪(犯错)的理由,更别说,诱惑从来都是对人的,对于一些人来说的诱惑,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未必就算是一种诱惑,因此,不要为自己的错误找理由,决定自己是否(能否)犯错的,只是自己。

这就像在福楼拜《包法利夫人》中的艾玛,她最终选择了服毒自杀,而原因则是因为她出轨赖昂与罗道尔弗,并在过程中债台高筑,但是如果真要追究悲剧的成因,我们无法归罪于赖昂与罗道尔弗对艾玛的欺骗,也无法怪罪骗艾玛借贷的商人,要怪只能怪艾玛没禁住欲望的诱惑——性欲与物欲。

这就是我对婚外情过错方的看法,即便他人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但主要过错方一定是出轨的那个人。

如何评价郭某所受到的一系列伤害?

我们无法否认郭某在这一事件中所受到的伤害,甚至于险些因此丧命,但若要公允地评价她所受到的伤害,很可能真是“咎由自取”。

从与已婚男子刘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到要求刘某与妻子离婚,这都是导致郭某受到一系列伤害的原因。当然,我们无法否认刘某过激行为是导致郭某受到伤害的直接原因,但若郭某不与刘某接触,也不会发生后续一系列的事情,这也是事实。

之所以提到这个话题,并非是为了探讨谁对谁错,而是旨在深思由此拓展出来的问题——在婚外情的两个当事人中存有无辜的一方吗?

近些年来,经常听到一类情感问题——男子或女子在婚外情中被欺骗,在哭诉背叛的言语中,完完全全将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无辜受害人。

但是受害人就意味着无辜吗?至少在婚外情的两个当事人中,我不认为存有真正的受害人,更不认为哪个受害人是无辜的。

婚外情为何会存在?

我并不认为是因为爱情的存在,至少对于绝大多数婚外情的构成来说,绝对与爱情无关,而多是双方为了获取某种程度上的满足:

婚姻关系内无法得到的满足;为了追求其中的刺激与激情;更关键的是,通过婚外情获取到的满足不用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就像在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振保与王娇蕊的结合,振保选择接近就是因为王娇蕊是“有夫之妇”,不必承担责任;就像钱钟书《围城》中方鸿渐与鲍小姐的结合,就是方鸿渐领悟了鲍小姐那一句“你像我未婚夫”背后的含义——可以享受未婚夫的权利而不必履行与她结婚的义务。

同时,在婚外情构成的那一刻,无论双方是否付出了实质性的东西,都意味着双方默许接受了一定的交往条件,而本就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又何必指责一方是否在过程中信守承诺?

情本无罪,但为何多情会导致悲剧?

一直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之类的话语,但我不认为愁煞人的是情,更多的是因为人的多情。

情本无罪,两情相悦,暗生情愫,一见钟情,相互吸引,这都属于人的正常情感范畴,即便是爱而不得,无缘白头,那也只是情所显露出的悲伤一面,与“罪”无关。

而真正有罪的恰恰是一些人的多情。

什么是多情,不仅仅指一个人将心分成多份,也指无法抗拒情感相关所带来的一系列诱惑,并为之沉沦——比如性。

为何说多情会导致悲剧?

不说“多情”已经违反了当前现有的公序良俗,触碰了大多数人对爱情所坚持的原则与底线,但就情所系的另一方是一个同样可能处于情感纠缠之中的人来说,多情难免会陷入密密麻麻情感纠葛所编制的牢网之中。

身处于这般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怎能不引起纷争与矛盾,而这些负面的东西无一不是能导致悲剧的关键性因素。

也因此,执一手,爱一人,情有独钟,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这类悲剧的发生,也有更多的精力去化解其中的混乱,享受其中孕育的幸福。

所以,人生本就短暂,心归一处,情系一人,才是最好的选择。

卿心君悦,一位情感观察者,Ta说书评人、影评人。用文字温暖你,我。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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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5:04:15

我听别人说过,值得推荐的情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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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00:09:46

可以帮助复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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